“黑港式飲茶孩子”調查
  “黑戶”作為一個不被社會承認其客觀存在的群體,由於自出生起便不能享受正msata常公民的各項權利,黑戶們的整體素質也普遍較低,並且日益成為影響社會正常秩序的隱患。
  記者|王若翰
  由於孩子的好房網戶口問題無法解決,單身媽媽劉菲(化名),將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告上法庭,請求法院確認房山分局拒絕為其子辦理戶口登記的行為違法。
  劉菲與李某在未進行婚姻登記狀態下太平洋房屋生育孩子小傑(化名),因無力繳納33萬餘元的社會撫養費,小傑今年已經8歲,卻仍是一個沒有戶口的“黑孩子”。從孩子的出生證明,到孩子的就學,一路走來每一個環節上,劉菲都少不了要費一番周折,四處“托關係”、“找熟人”,即便如此,目前在小傑的學籍卡上,身份證號一欄是空著的。
  由於戶籍制度和計劃生育政策,在中國,一個孩子出生後能否辦理戶口登記,需要各種證明,在一些地區,像小傑這樣的非婚生孩房屋貸款子,連出生證明的辦理也困難重重。沒有出生證明,就無法申報國籍、戶籍,無法取得公民身份號碼,也無法證明嬰兒出生狀態及血親關係。
  今年10月,湖北省衛計委出台管理辦法規範出生證明的辦理,要求“各簽發機構與管理機構不得以結婚證、生育證等作為簽發(出生醫學證明)的附加條件”。
  事實上,原衛生部、公安部下發的一系列《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規定都指出,辦理《出生醫學證明》需要查驗新生兒父母有效身份證件,並沒有將結婚證、生育證作為附加條件。但現實卻是,像小傑一樣的“黑孩子”是一個數量龐大的人群,湖北修訂管理辦法的新聞,使得“黑孩子”再次受到關註。
  “黑孩子”
  他們是一群無辜的孩子,但世俗的眼光和制度的條款,為他們打上了不道德產物的烙印。非婚生子女是他們在法律概念上的身份,而在社會隱性的亞文化層面中,他們還有一個更加尷尬的名字——“私生子”。
  2013年的隆冬時節,在劉菲的案子開庭審理一星期後,記者見到了小傑。從北京南站一路向西南,經過西六環和高速公路一連串的收費口,出租車在房山區青龍湖鎮的幾條小路上盤桓著找不到方向,導航信號也時斷時續幾經失靈,從老北京的概念上來講,這裡已算不上京城的地界,沿途景物也與普通的小縣城無異。輾轉找到劉菲家所在的小區,已經是晚上8點了。
  劉菲一見面就開始向《新民周刊》解釋:“真是不好意思,剛剛沒回你的信息,今天的事情太多了,我們家門鎖壞了,孩子回家進不去屋子,是我後來找人把鎖撬開的。都沒來得及給孩子做飯,讓他自己去我姨家吃了。”從劉菲有些無措的語氣中,記者感受出,這對相依為命的母子,生活的確過得不易。一位獨自撫養孩子的單身母親,生活中遇到的麻煩,又豈止是孩子的戶口?
  一進劉菲的家門,小傑已經早早等在門口,看到母親帶了記者進門,又蹦又跳很是熱情。這是一個活潑好動的男孩,乍一接觸並不能感受到他與其他孩子的不同。“阿姨,剛纔我聽媽媽說你走錯路了,你是不是坐到青龍湖小學那邊去了,我就在那上學,我今年剛上一年級……”和小傑的對話,就在這樣輕鬆活潑的氣氛中開始,直到記者在劉菲的指引下,找到電腦桌上的一張光盤,氣氛忽然轉彎。
  事情發生時,劉菲正在廚房裡炒菜,嘈雜的排風聲中,劉菲從廚房中探出半個身子,告訴正在沙發上和小傑聊天的記者,在她的卧室電腦桌上,有一張媒體寄來的採訪光盤,“前幾天有媒體的人來了,採訪完我之後,給我寄來了兩張光盤,我沒放出來,不知道是不是電腦的問題,你幫我看看……”
  不等記者回答,小傑已經從沙發上跳起來,把記者拉進了劉菲的卧室,拿起光盤很熟練地放進了光驅。光盤果然放不出來,小傑忽然說:“不看也知道,肯定是說我媽的事。”說這話時,小傑一掃之前的活潑好動,語氣里有一種很難形容的負能量,是沮喪?是無奈?還是氣憤?
  “他們說我媽生我要罰款,要不就不給我落戶口,罰款30多萬,我媽沒錢交不起,想賣腎……”小傑繼續說著。當記者詢問小傑,是在哪裡聽到這些話的時候,小傑回答:“他們一直和我媽說,見面也說、打電話也說,我聽見的。我覺得計生委和公安局的人真壞,我將來長大了想參加黑社會,報複他們。”這樣的話從一個剛剛上小學一年級的8歲男孩口中說出,記者愕然,一時無言以對。
  生存罅隙
  作為世界上為數不多實行戶籍制度管理的國家之一,中國公民自出生開始,其人身的各項權利便與戶籍緊緊掛鉤,在身份認證被普及到生活中每個細節的今天,戶口更是密切關係著我們的衣食住行。
  現實中,戶口關係到升學、就業、社會保障、居住等幾大方面,具體到生活中的具體問題,孩子從上小學到小升初,以及之後的中考、高考甚至成年後的婚姻登記都無一例外需持有所在地的戶口或臨時居住證明,而其他的各項社會福利、銀行業務也需要通過戶口和身份證號實現與具體個人的對接。在火車票都需要實名認證的今天,“黑戶”們更是面臨著舉步維艱的生存現狀,可以說,在某種程度上,戶口已經成為了中國公民社會屬性的重要體現形式。
  “當時就是想有個在自己身邊的孩子。”劉菲告訴記者,遇到李某之前,自己曾有過一段婚姻,並與前夫育有一女。但離婚後,女兒被判由前夫撫養,女兒的爺爺常在孩子耳邊灌輸關於母親的種種不是,造成女兒跟自己的距離越來越遠,以至於後來不肯相見。
  “所以我想再生個孩子,把他從小帶在我身邊,做我最親的人。但當時遇到李某時,他還沒有和他的前妻離婚,所以我們的孩子就在這種情況下出世了。我當時根本沒想過什麼婚生、非婚生這類複雜的問題,也沒有想到孩子會落不上戶口。孩子是在鄭州生的,我在當地找了熟人,幫我開了出生證明,當時沒落戶口,是想著等把孩子帶回北京,直接落北京的戶口,沒想到回了北京,戶口問題變得這麼難。”在劉菲看來,自己的戶口在北京,孩子落戶北京應該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而事實情況是,2010年劉菲帶小傑回到北京,其所在的房山區青龍湖鎮某村大隊拒絕為小傑辦理人口普查登記及戶口登記。劉菲找到房山區公安分局希望為小傑辦理上戶手續,被告知其違反計劃生育政策,須先繳納社會撫養費,未繳納征收款則不能上戶。2012年10月房山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房山計生委”)下達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對劉菲和孩子的父親李某一起按社會平均收入14倍共計333466元征收社會撫養費。
  劉菲的律師黃溢智告訴記者,對於14倍社會撫養費的罰款標準,房山區公安分局給出的解釋是,按照北京市公安局《關於印發派出所辦理常住戶口登記工作規範(試行)的通知》,計劃生育外的超生子女,超生的二胎按照社會平均年收入3至10倍征收社會撫養費,如果再超生,則要加倍。因為劉菲與李某在各自之前的婚姻中各育有一名子女,因此小傑被按照第三胎征收社會撫養費,在二胎3至10倍的基礎上再加倍,最後定為14倍。
  關於這樣的《通知》是否合法,華東政法大學法學院刑法學教授沈亮在接受《新民周刊》採訪時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對於離婚後的重組家庭,或在婚姻以外的生育問題,則並沒有做出明確規定,所以,很多具體的問題及處罰標準,往往都是各地區自行制定的,並沒有統一的法律規定。並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不僅沒有規定公民必須要結婚後才能生育,還特別強調: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所以,按照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在更大層面上僅僅是一個文化認同問題,並不涉及到父母違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中提到: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而在國務院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與公安部共同發佈的《關於在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前進行戶口整頓工作的意見》中也明確指出:對無戶口人員,要經調查甄別後依照規定辦理戶口登記手續或恢復戶口登記;對其中未申報戶口的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記,不得將登記情況作為行政管理和處罰的依據。
  黑戶隱患
  2011年,某南方媒體一篇題為《像影子一樣活:超生“黑戶”的18歲人生》的報道引起國內大眾的強烈關註。報道中,時年18歲的李雪,作為超生二胎,自出生起一直無法申報戶口。18年來,李雪只能用姐姐的醫保卡看病,用姐姐的借書證借書,作為姐姐的影子活著。沒有戶口,她不可能找到工作,不可能結婚生子,不可能到銀行開賬戶,不可能到郵局寄、領匯款,不可能住旅店,不可能坐飛機,更不可能參與選舉。對於李雪來說,沒有戶口,可能就沒有一切。李雪有時會問:“世界上真的有李雪這個人嗎?”
  沈亮在接受採訪時表示,近代中國第一次在憲法中明文規定公民享有遷徙自由,是1912年制定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共治下的革命根據地,也曾制定過多個憲法性法律文件,對公民“遷徙之自由”的權利也做了肯定,1949年之後,遷徙自由也曾一度進入了憲法。《共同綱領》和1954年憲法都明確規定:承認和保障公民的遷徙自由。但在1975年,關於公民遷徙自由的法條,卻從憲法中消失了,此後,1978年憲法、1982年憲法均未恢復。
  “說到底,戶口制度和遷徙自由是相悖的,戶口就是為了把公民固定在某一區域,世界上只有包括中國在內的三個國家對自己的國民實行嚴格的戶籍管制制度。” “黑戶”作為一個不被社會承認其客觀存在的群體,由於自出生起便不能享受正常公民的各項權利,黑戶們的整體素質也普遍較低,並且日益成為影響社會正常秩序的隱患。
  今年6月,南京發生轟動全國的餓死兩女童案件,案件中,兩名孩子22歲的母親樂燕,因長期沉溺於吸毒、打游戲機和上網,將兩名幼童反鎖於家中,僅留少量食物和飲水,離家長達一個多月, 最終導致兩女孩因無人照料饑渴而死。 
  悲劇的背後隱藏著另一個悲劇。根據法庭調查顯示,兩名女童是樂燕與男友李文斌在未婚同居狀態下所生,樂燕本人也是非婚生子女。令許多人沒有想到的是,“90後”的樂燕,不但是文盲,而且至今沒有戶籍,沒有身份證。16歲之前,樂燕與爺爺奶奶一起生活,16歲之後就獨立生活,長期在夜場、理髮店等場所務工。樂燕12歲才開始上學,因為年齡大受歧視,直接跳到四年級,可上了一年還是輟學了。
  “對這樣一個21歲半的母親,我們能要求她有什麼樣的母愛?她得到過母愛嗎?我們能要求她有什麼樣的關愛?她得到過關愛嗎?”樂燕的辯護律師說,“沒有戶籍,沒有身份證,沒有受到過教育,與其譴責和懲罰這樣一位母親,不如去健全和完善有所欠缺的未成年人保護機制。”
  婚前性行為、與婚姻配偶以外的性行為以及婦女遭遇強暴,是產生非婚生子女的幾項重點原因。在中國一些地區,為非婚生子女辦理戶口,需要提供孩子與父親一方的親子鑒定材料。據稱,這主要是為了防止一些夫婦,為了多生一胎而採取先離婚再生育的辦法,逃避計劃生育處罰。但結合一些婦女可能因被強暴等原因而無法找到孩子父親的實際情況,這樣的規定似乎也有些不近人情。
  當黑戶們在不被社會承認的環境中,漸漸長大併為人父母,“黑二代”的生活又會面臨怎樣的處境?南京兩名餓死的女童,為社會提供了參考的樣本。而在記者此次對非婚生黑戶小傑的採訪中,孩子口中突然說出的報複性話語,亦值得社會深思。
(編輯:SN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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